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

作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03-09 19:30:00    |    浏览量:1085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方案提供参考。根据大纲,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对行政区域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按责任权重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根据文件,消纳责任权重主要履行方式为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或绿色电力证书为补充履行方式。

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承担消纳责任权重的方案如下:第一类市场主体(售电企业),第二类电力用户。


原文如下:



关注我们

扫我

Copyright © 2018 DIAN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远光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横琴)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15048号-2
联系电话:400-1118-123 邮箱:ygeiserv@ygsoft.com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创新海岸远光软件园(519085)

粤公网安备 44049102496231号